2006年7月22日 星期六

陰陽師

重見陰陽師,是很久很久以後。

對書的重視,或許來自小時候大肆破壞外公藏書所做的一種贖罪。當時住在三樓的外公年紀已經很大,一直臥病在床。無法阻止活動力強的我破壞他的日文法律跟醫學書。

從他的眼神中,似乎看得出來對我的無奈與無言。但久了,印象也變成了潛意識不再清晰。

後來國中時期,整理舊書,才明白我是如何揮霍這些外公精神上的遺產。

於是開始,自己也收了書。書店找書、買書、看書,也就不自覺地成為單身時代一路保持下來的習慣。

蒐集首版本,除了肯定自己鑑識早於別人吹捧的眼光,或許也有著尚未受銷量影響就下決定蒐藏的那種少許幼稚的優越感。

婚後,沒那麼悠閒。陰陽師的拜讀時間幾乎很少,遂變成洗手間的用書。沒事高高地堆在一疊書報雜誌,

結果,在妻的不小心下掉到沾了水,雖然妻小心翼翼地用吹風機吹乾,但側邊也終究波浪化了。

本想發火的我,由於也實在不應該拿來放著。只能一直抱怨。到書局去的時候,版本已經無法控制,再也買不到首版了。

於是,整個系列的後續就沒繼續蒐藏。時間久了,也就淡忘了。

那天,突發奇想,帶小朋友去大安森林公園,正要找飯吃時,經過二手書局。順便溜了進去。

原本只是隨意看看,吹吹冷氣而已。

不料妻找到了首版的陰陽師。

其他的版本都幾十版了,就剩那一本。乾淨、沒簽名、沒蓋章,不廢話的靜靜站在那裡。

妻堅持要買來補我,錢她要出。

我有點吒異,之前隨口念的幾句,在很久之後,妻還是掛念著。居然一下去就找那一本。

自己大而化之、口沒遮攔的個性,對應妻小心翼翼的謹記在心。實在十分汗顏。

遂高高興興的收下,然後不斷的提醒自己要多多珍惜,別犯了錯。

書,終究沒有人來得重要。書可再買,人可是不可以亂換的。

2006年7月20日 星期四

點起煙,點起一段難得的空閒。

不知道從何時開始,也不知道是推託的藉口、用來提神還是習慣性的依賴。

總之,就開始跟煙形影不離。

夜,最適合看著煙繞樑三日。沒煙的夜裡,明月雖明朗,但是心情卻相形黯淡。

看來該減一點囉...

2006年7月6日 星期四

傷逝

突如其來,到台北二殯送同事長輩走最後一段。

長兄如父,但同事總有老一輩的想法、相對客氣。家中兄弟也還夠,所以沒有提早開口讓我們幫忙。

再三推辭,還是知道日期時間後,帶著哀戚的心情,堅持跟另外兩位同事前往致意。

陽光刺眼,突然得知要出面代表公司主祭。對程序不熟,緊張中戴著墨鏡竟也忘了取下。加上平頭,或許為同事帶來困擾,還以為是黑道前來圍事。

幸好終究還是行禮如儀。

有記憶以來,分別送走外公、姊姊與外婆的回憶,在儀式中始終不斷襲來。

同事一起打拼數年,竟是沒有幫忙到能讓老人家風光,而屈居廣場一隅,總一直覺得對老人家汗顏與羞愧。

不經意抬頭一看,禮堂正門頂上霓虹燈刺眼的寫著『散播謠言,會危害國家安全』字眼,還有其他的標語、不斷麻木的循環放送著。

親友都來送最後一面了,還需要讓這種政治標語來強姦視覺嗎?

這是什麼態度啊!人終究一死,而人死為大,難道這個政府對人民連一點過往的基本尊嚴尊重也沒有嗎?

心中,實在隱隱地非常憤怒著。

有朝一日功成名就,一定要大刀闊斧加以剷除。至少自己走時若蒙親友有心來送,不好讓人家帶著怒意回去。

別讓我連走也欠人家一口氣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