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7月22日 星期六

陰陽師

重見陰陽師,是很久很久以後。

對書的重視,或許來自小時候大肆破壞外公藏書所做的一種贖罪。當時住在三樓的外公年紀已經很大,一直臥病在床。無法阻止活動力強的我破壞他的日文法律跟醫學書。

從他的眼神中,似乎看得出來對我的無奈與無言。但久了,印象也變成了潛意識不再清晰。

後來國中時期,整理舊書,才明白我是如何揮霍這些外公精神上的遺產。

於是開始,自己也收了書。書店找書、買書、看書,也就不自覺地成為單身時代一路保持下來的習慣。

蒐集首版本,除了肯定自己鑑識早於別人吹捧的眼光,或許也有著尚未受銷量影響就下決定蒐藏的那種少許幼稚的優越感。

婚後,沒那麼悠閒。陰陽師的拜讀時間幾乎很少,遂變成洗手間的用書。沒事高高地堆在一疊書報雜誌,

結果,在妻的不小心下掉到沾了水,雖然妻小心翼翼地用吹風機吹乾,但側邊也終究波浪化了。

本想發火的我,由於也實在不應該拿來放著。只能一直抱怨。到書局去的時候,版本已經無法控制,再也買不到首版了。

於是,整個系列的後續就沒繼續蒐藏。時間久了,也就淡忘了。

那天,突發奇想,帶小朋友去大安森林公園,正要找飯吃時,經過二手書局。順便溜了進去。

原本只是隨意看看,吹吹冷氣而已。

不料妻找到了首版的陰陽師。

其他的版本都幾十版了,就剩那一本。乾淨、沒簽名、沒蓋章,不廢話的靜靜站在那裡。

妻堅持要買來補我,錢她要出。

我有點吒異,之前隨口念的幾句,在很久之後,妻還是掛念著。居然一下去就找那一本。

自己大而化之、口沒遮攔的個性,對應妻小心翼翼的謹記在心。實在十分汗顏。

遂高高興興的收下,然後不斷的提醒自己要多多珍惜,別犯了錯。

書,終究沒有人來得重要。書可再買,人可是不可以亂換的。